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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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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章程修订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4-29来源: 发展规划处 阅读量:[]

为稳步推进《重庆医科大学章程》修订及相关工作,4月28日下午,学校在袁家岗校区召开章程修订工作推进会。学校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常委、副校长魏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陈怡婷主持。

魏光辉就章程修订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章程修订的重要意义。《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的“母法”,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章程修订是大学章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站在学校中心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角度,系统把握好现状问题与未来发展的关系,集中修订章程的重要条文。二是要准确把握章程修订的重点内容。要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与时俱进,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和各单位工作实际,结合现有章程的条款对标对表,准确把握章程修订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注重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章程修订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个部门要注重协同配合,坚持整体协同、分工落实、规范程序、依法推进。要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与要求,按时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次章程修订工作。四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校友参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要将章程修订工作与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结合起来,在修订工作过程中充分征集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使章程修订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与改革办公室主任曾亮对章程修订的背景、修订原则、修订依据进行了说明,对章程修订责任分工逐条做了介绍。与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章程修订工作展开了简要的交流讨论。

学校将以本次章程修订为契机,坚持以章程为准则,建立“一年一清理”制度,做好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不符合学校章程规定、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推进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学校章程修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编辑:蔡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