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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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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来源: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阅读量:[]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二级单位、实验室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安全管理无漏洞、无死角。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落实分级分类及安全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2日)

1.工作部署与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彻底排查整治,同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

2.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开展风险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实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填报《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5)并报学校备案,学校将建立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对于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将按照要求报市教委备案和重点关注。

3.落实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6月6日-12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联合开展校级现场检查,重点对立行立改隐患整改情况以及短期无法完成整改隐患责任人落实和整改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整改或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实验室,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使用,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使用。对于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汇总相关情况后于6月20日前报市教委。

(三)迎接市教委现场抽查(7-9月)

重庆市教委将组织专家于7月至9月对全市高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方式为随机抽查。各单位须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被抽查到的单位及实验室要积极配合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整改与回头看阶段(7-9月)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对自查自纠、学校现场检查和市教委现场抽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与闭环管理和回头看,填写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学校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市教委。

2.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针对此次检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材料。实验室安全整改台账要留存整改前后照片记录备查。各临床学院参照本通知执行,相关工作资料存档备查。

报送资料时间及方式要求

报送资料名称(模板见附件)

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6月12日前

纸质档:袁家岗校区5号楼708室

电子档:cylabsafety@163.com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附件6.《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总结报告》

10月15日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老师/徐老师:68481510;

工作QQ群:555065029

附件:1-6打包(详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