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7号,《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3月31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依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和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一)精神,为了我校独生子女奖励金能如实的发放,请名单中已生育了二胎的教职工于2024年6月30日前到校医务室(原卫生科)进行登记,如有不便前来的职工,也可来电登记。请大家相互转告。
联系人:周筱青
联系电话:68485120 63702756
名单见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独生子女费用发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