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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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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实验室安全提醒

发布时间:2024-06-18来源: 科技创新中心 阅读量:[]

夏季历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为了加强高温天气实验室安全管理,降低高温天气实验室安全隐患。温馨提醒如下:

1.个人安全防护。天气虽然燥热,但开展实验时一定要根据实际实验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为了凉爽方便而穿着短裤、短裙、凉鞋进行实验操作。

2.消防安全。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严禁在楼内走廊上随意堆放物品或是实验用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实验开展期间,必须保持实验室前后门畅通。

2.用电安全。实验室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须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远离水源和易燃有机试剂。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木质配电板、有破损的接线板,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插座。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化学品存储安全化学试剂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漏雨的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规范,台账清晰;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保管。

4.仪器设备安全各种电气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者有培训要求,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好。大型仪器设备、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有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烘(烤)箱、马弗炉等大功率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存放易燃物;及时清理实验室垃圾杂物,妥善摆放实验室内物品,尤其不要将球形玻璃仪器放置在窗台上,避免发生聚光效应引燃火源。

5.气瓶安全气瓶应合理固定。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体(气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有供应商提供的气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无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无超过设计年限的气瓶。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

实验结束后,要清洗各种器皿,摆放好仪器设备和工具,清理好实验台面。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检查实验室的水、电和门窗等安全,关灯并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天气炎热,易心浮气躁。在此提醒实验师生,实验过程中一定静下心来、一丝不苟,按照正确规程进行实验操作,避免发生意外。希望全体师生不要放松、不要懈怠,紧绷实验室安全这根弦,牢记“安全第一”,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认真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