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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4-07-16来源: 科技创新中心 阅读量:[]

各学院、相关单位:

2024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担当主体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二、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要在日常自查的基础上,暑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即刻整改的要制定有效防范与监控措施。并将本次排查整治隐患台账在7月18日前向科技创新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报备,未报备的视作零报告。

2.实验室现场管理

暑假期间未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关好门窗、水、电、气,张贴封条,防范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暑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及其安全责任,落实值班值日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好相关登记备案;开展实验活动前,做好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涉及高温、高压、高速旋转等危险性实验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实验期间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开展过夜实验及高危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3.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院系应针对暑期期间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入室人员熟悉实验室危险源、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掌握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技能。

4.危险化学品安全

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台账登记本,保证总量合规,按照化学性质科学分类、规范储存,标签完整清晰。按照使用说书正确使用。使用结束后拧紧瓶盖,及时放回试剂柜并上锁登记;做好领用记录,做到账物相符,可全程追踪。

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治安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使用管理;剧毒化学品单独存放,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管理要求。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须在防爆冰箱中储存。

5.气体钢瓶安全

气瓶标识牌及警示标志清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钢瓶必须放在气瓶柜内或者有效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再使用的钢瓶及时运走;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分开储存;钢瓶配备安全帽、胶圈;缺少安全附件的钢瓶不能使用;暂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避免因静电引起的爆燃事件。

6.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必须持有使用许可证方能开机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使用记录。定期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进行安全检查,按要求做好年检维保,严禁使用超期未检的设备。

7.辐射安全

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登记制度要求做好辐射源、放射工作场所、人员及放射性废物的科学规范管理,做好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和入室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操作规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辐射安全与人员健康。

8.危险废弃物安全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应分类收储,妥善保管处置。向废液桶倾倒废液前,务必确定是否会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废液桶应盖好盖子,避免挥发或倾倒;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废液桶应放置在防渗漏容器内。

9.用电安全

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应及时更换;接线板须上墙固定,避免高温、暴晒,远离水源和易燃有机试剂;严禁放在地面;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离开实验室应关闭电源;关注高温天气用电安全。

10.谋划部署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在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利用暑假时间谋划部署新学期实验室安全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设备维护与维修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正常开展。

三、实行实验室安全值班值守巡查制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值守要求,按照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日查和定期巡查,特别关注重点区域、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巡检防控,做好安全值班日查巡查记录。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照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