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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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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作者:财务处阅读量:[]

各院系部处教职员工: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请自行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实名注册后填报与本人有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便及时享受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红利。

1、网页端(WEB端)登录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访问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链接登录,或直接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its.cq-l-tax.gov.cn/)。首次访问需先实名认证注册。为保障纳税人更好的体验,建议使用IE8浏览器。

2、手机端(APP端)下载方式:

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首页点击“扫码登录”下方的【手机端下载】,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苹果iOS系统可通过App 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进行下载。安卓华为、OPPO、VIVO、小米等也可通过应用市场下载。(注:苹果IOS系统需要IOS 9.0或更高版本;安卓Android系统需要4.3或更高版本)。

3、网页端(WEB端)、手机端(APP端)的操作指引、视频及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资料可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网“下载服务”下载。

4、填写过程中你可选择填写提交专项附加扣除由单位在领取2019年月度工资时预扣代缴,也可选择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办理扣除。重庆医科大学作为扣缴义务人,将对采集成功的抵扣信息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进行税前扣除。

5、政策技术咨询、意见反馈渠道

在系统下载、安装、使用环节及政策服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访问重庆市税务局(http://www.cqsw.gov.cn/cqsswj/)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官方网站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免费服务电话。技术咨询电话4001007815、88812366,政策咨询电话12366。

附:手机端(APP端)下载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