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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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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来源: 保卫处 阅读量:[]

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学校消防安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教安函〔2019〕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校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隐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蓉 黄爱龙

副组长:邓世雄

成员:学校各处室、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于校保卫处,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各单位重点排查、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检查范围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教学楼、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在建工地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重点部位。如: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电影院、会议室、配电房、化粪池、围墙、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值班人员是否在位。水、电、油、气等管道设施,锅炉、电梯等设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实,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落实。食堂油烟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定期清洗。

2、学生宿舍。是否在宿舍内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用电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源线;不使用无自动保护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不使用电热毡、电暖炉、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电火锅、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冰箱等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手机等充电设备、各种插座、电脑等,必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在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安全规范使用。不得将插座电源线缠绕或延伸至床上。

3、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灭火器是否过期、能否正常使用,消火栓(水枪、水带、水带接口、管牙)是否损坏或丢失,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等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被封堵和占用。

4、要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问题。

5、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6、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7、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实验室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

8、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师生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31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校属各单位要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迅速开展工作。

2.制定工作标准。校属各单位要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附件1)和《重庆市消防安全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附件2),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责任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校属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检查安全、整改隐患,承诺本单位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6月1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保卫处。

2.开展集中排查。保卫处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进行检查,针对突出风险,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3.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治理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深入排查治理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危化品在使用、储存、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

4.突出重点防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制定周密的消防安保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在重点部位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校属各单位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属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严格责任落实。校属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医大文335号)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强化隐患防控,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卫处对校属各单位开展督促指导,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校属各单位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工作方案。保卫处要及时掌握校属各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分类建立重点对象基础台账。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重庆市消防安全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重庆医科大学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厂房仓库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商场市场、生产厂房内生产经营与仓储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必须用防火墙、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4.施工现场与非施工区域之间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卷帘完全分隔。

5.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6.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7.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5.在消防车通道、救援场地上违章搭建、停放车辆、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救援行动开展的,必须清理,确保通畅。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厂房仓库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小作坊、仓库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