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学办: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8号)“学生住宿费应根据住宿学生的实际在校时间收取,学校应将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折算、以半月为单位计收,15天(含)以内的按半个月收取,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还学生”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及我校学生离校办理实际情况,财务处会同后勤处、信息中心、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和一卡通公司技术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后形成以下方案:
一、本次住宿费退费严格按照渝教财发〔2020〕18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退费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网上办理模式,按毕业生、非毕业生分不同方式进行退费。
1、毕业学生完清相关费用后可办理离校手续,其所有应退住宿费、水电结算款、校园卡余额、未领补贴等将于离校后1个月内直接退还至毕业学生绑定银行卡(建行卡)或指定银行卡上;
2、在校学生应退的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学校将直接作为下一学年应交住宿费的扣减项,以简化流程和手续执行退费。
三、关于毕业生寝室全部人员一起毕业离校需要退水电费的流程,请执行《2020届本科生离校退房须知》(该须知已于2020年6月10日发各学院学办)。
四、为确保相关费用能及时退还到位,请各相关院系部处、学办提醒各位同学关注并绑定“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尽快绑定并核实一卡通绑定建行银行卡信息,如有特殊情况,需在6月19日前到各学办完成进行指定银行卡登记。
谢谢支持!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重庆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重庆医科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