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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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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实施细则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10阅读量:[]

各位同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我校已于2020年6月16日在学校校园网、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就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毕业生水电费结算款和校园卡余额及校园卡未领补贴发放等相关事宜通知各院系部处、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主管部门退费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进度及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经2020年7月7日校长办公会决议,通过了《重庆医科大学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实施细则》,并报教委备案,现通告如下:

一、我校以学校通知的各类学生返校时间、毕业离校时间/暑假放假时间作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时间起止点。按照市教委住宿费退费原则,形成以下学生住宿费退费方案:

(一)学校通知返校学生住宿费计算表

学生类别

年级类别

收费月数

本学期总月数

退费月数

本科生

毕业年级

1

5

4

非毕业年级

2

5

3

研究生

毕业年级

1.5

5

3.5

非毕业年级

2

5

3

(二)2020年寒假后,一直未离校的学生(含留学生),不退住宿费;

2020年寒假后,经学校同意一直未返校的学生(含留学生、仅短暂返校取毕业行李的国内学生)全额退还本学期住宿费(5个月)

(三)考虑此次住宿费退费属特殊退费,决定对所有年级统一实行银行卡退费方式,不采取对非毕业年级在下学期住宿费中抵扣的方式。

(四)对尚未完清住宿费缴费的学生,应完清欠费后再行退费。

二、退费流程及退费时间

由各学院(学办)提供所有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名单,交后勤管理处确认后提交财务处,按照对应标准退费。

财务处于2020年7月19日前将住宿费退费退还至学生绑定银行卡或指定银行卡上。

三、特殊事项的补退费处理:

1、因银行卡状态异常问题等原因产生退费不成功的,财务处将通知学院(学办)联系相关同学,请未收到退费的同学于2020年7月24日前向各学院(学办)提交正确银行卡信息;

2、因欠费原因暂未进行退费的同学,请及时完清欠费并于2020年7月24日前向各学院(学办)提交缴费记录;

3、各学院(学办)于2020年7月28日前,按统一退费流程(学院(学办)—后勤处—财务处)完善签字手续后提交财务处,财务处于2020年7月31日前集中办理补退费。

4、其它特殊事项,采取本人申请,一事一办。

四、关于住宿费退费确认问题请联系各学院(学办)老师,关于退费到账问题请联系财务处伍丹妮老师(68486151)。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重庆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处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