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区医保电子凭证实施推广工作的通知》(渝中医保〔2020〕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医保电子凭证实施推广工作,推动医保业务办理和医保结算更加方便快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推广部署任务
10月10日起,深入开展推广宣传,引导学校教职工、大学生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每月底前汇总1次激活人数,力争在12月20前,80%的教职工和学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望全体师生配合。
二、激活方式
通过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之间的协作连通,基于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及相关技术标准,按市医保局统一部署,配合市医保局协调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加快推进辖区内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实现通过国家医保APP、“渝快办”、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相关银行 APP 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三、具体操作流程
(一)手机下载重庆市政府APP—点击“渝快办”—点击“电子社保卡”完成认证登录后即可领取
(二).微信入口:支付—城市服务—医保—医保电子凭证—立即激活—身份验证—授权激活—人脸识别—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三)支付宝入口:医保码—人脸认证—激活结果—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四、数据上报
每月30日前以报表形式将《重庆医科大学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情况表》(详见附件)报送给相关工作人员。
(一)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每月30日将已激活数据上报给校医务室周筱青处,联系电话68485120,邮箱943449055@qq.com。
(二)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每月30日将已激活数据上报给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保办洪燕处,联系电话65715625,邮箱408070243@qq.com。
五、注意事项
在校大学生从未参加过重庆市的居民医保(普通居民医保或大学生医保)需等今年参保激活后才能激活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