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为充分了解2023年秋季学期各单位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情况,经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即日起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排查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排查统计
即日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第5.1条“危险源辨识”排查统计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危险源,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备查(清单内容须包括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按照危险源分布情况排查统计表(模板见附件1)格式对所属实验室的危险源进行审核和汇总,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27日前交资产管理处(5号楼708室)。
(二)学校现场核查
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各二级单位汇总记录表的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数量和位置核对,帐物信息存在偏差的,需予以说明情况。确认修改后电子档报资产管理处备案(邮箱cylabsafety@163.com)。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各单位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情况的排查统计工作落实落细。各二级单位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要确定专人管理,落实管制类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管理规范要求,实验场所须张贴明确的警示标识、进行风险评估、制订应急管控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危险源清单。本次逾期不报的单位,学校视为目前无危险源、零存量,暂停管制类危化品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