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重医附属永川医院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重医附属永川医院按照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节能改造方案,全年共投入资金56万余元,完成了四个方面的节能技术改造。在公共厕所洗手池采用触控式延时关闭式水龙头,小便阀更换成杯式节水小便阀,在绿化区域建设绿化喷灌系统,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定期检查维护供水系统,保障供水管线及设施漏失率≤4%,确保了医院用水量的大幅减少。对公共区域及车库的2000余盏照明进行的LED灯具改造,按每天运行12小时计算,每年可节约电费12万余元。将食堂的普通炒菜灶具更换为燃气节能灶具,更换后比普通炒菜灶具节约能源在30%左右,对锅炉房未采用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两台蒸汽锅炉进行余热回收系统改造,减少天然气消耗6%-9%。将食堂的普通油烟机更换为低空油烟净化器,更换后非甲烷总经去除率≧75%,油烟去除率≧90%,油烟排放标准为1.0mg/m3。
通过组织保障、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行为节能“四位一体”的模式对医院进行节能减排工作。与去年相比,全院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93%,人均用水量下降10.9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89%。
据悉,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有关部署,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要求,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确定为示范单位。